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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的征稿启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4-02 点击次数: 554

 

关于转发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的征稿启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在党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向广大专家学者征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稿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果要报》的主旨
  《成果要报》是致力于服务党和政府决策的内部参阅刊物,主要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点反映那些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实践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理论研究成果,努力成为社科界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贡献才智的重要平台。
二、征稿对象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个人、团队和机构均可投稿,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承担者和非承担者。
三、征稿要求
   1.围绕某一重要领域或重要问题长期跟踪调查,持续进行研究,积累较为深厚,并已经取得有分量、有深度的决策咨询报告。
   2.选题要具有针对性、前瞻性、战略性,真正能够反映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问题,反映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和值得重视的潜在问题,反映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和理论难点问题。
   3.内容要体现出较高的实践价值和理论含量。分析问题要言之有物、持之有据,充分运用新数据、新案例;所提建议要务实管用、科学可行,注重建设性,富有启发性,既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也要讲清其中蕴含的价值理念。
   4.观点明确,逻辑缜密,结构合理,文风朴实,语言精炼。
   5.字数在4000字以内,并附相关决策咨询报告。
   6.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四、奖励措施
    1.对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的,将作为项目结项的主要参考依据,并将对项目负责人申请新的项目予以倾斜。
    2.对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范围以外的研究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的,国家社科办将给予5000—10000元的研究补助费;刊发后产生重要影响、选题意义重大、仍需深入研究的,将直接确立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并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3.对于围绕某一重要领域连续投稿并被刊发3篇以上,且产生重要影响的,将委托完成研究成果的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一个人员结构合理、研究实力过硬的专题科研攻关团队,持续以“决策咨询项目”方式资助开展相关研究。
    4.研究成果被党和政府在决策中采纳吸收的,将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予以通报表扬,并向作者所在单位及所在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门发出通报表扬函。
五、受理投稿
    1. 全天候受理。
    2.请将《成果要报》稿件和相关决策咨询报告的电子文本一并发送至科技处赖运生办公系统。如研究内容涉密,请将文稿刻录光盘后送交。
    3.投稿时请注明是否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并注明主要作者的单位名称、职称职务、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4.联系电话:0791—3813493 。
                                              江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2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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