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 农业 大 学 科 技 处 文 件
赣农大科发[2009]11号
关于填报《2009年度江西农业大学科研/教研业绩津贴登记表》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9 年度江西农业大学科研/教研业绩津贴统计工作,请各单位依据赣农大发[2008]40号文《江西农业大学科研业绩津贴管理办法》,组织教职工认真、如实地填写《 2009年度江西农业大学科研业绩津贴登记表》和《 2009年度江西农业大学教研业绩津贴登记表》。请各单位在2010年1月8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要求和时间
1、2009年度发表的学术论文由各单位负责组织人员审核,科技处进行抽查, A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要交杂志原件到科技处;著作要交原件到科技处、教材要交原件到教务处。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如抽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并进行全校通报。
2、各单位完成初审工作后, 2010年1月8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办理。
3、本年度科研/教研业绩的计算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一定要填报《 2009年度江西农业大学科研业绩津贴登记表》 和《 2009年度江西农业大学教研业绩津贴登记表》(科研网下载)纸质材料一份交科技处;
2、 参加学术会议的老师,请提供会议通知、参会证明等有关材料;
3、 各单位收集业绩津贴登记表时,请把《科研业绩津贴登记表》和《教研业绩津贴登记表》分开装订成册;
4、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确保《津贴登记表》中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5、附件3由单位填写,统计本单位的论文总数以及SCI、EI、ISTP、外文期刊、A类期刊等论文的发表情况,并由单位统一交电子表到科技处习运群。
6、请各单位报送分管科研领导和联络人情况到科技处
特此通知。
主题词:科研 津贴 统计 通知
抄报:校领导
抄送:校属各有关单位
江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2009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