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要求,为保证我校推荐项目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同时加强社会监督,现对我校参加申报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反映。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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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