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联字[2005]43号)和《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学科分类: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3.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
4.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7份(其中2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5.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四、申报时间:自2017年5月10日起至6月5日止。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成果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校办公楼404)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余老师 黄老师
电 话:0791—8382807
江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2017年5月8日
评选实施细则.doc
申报登记表.doc
申报登记表.doc
申报学科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