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您访问的当前位置: 江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23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按照《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签订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凡在20196月之前应完成的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均可参加本次结题。

重点项目和青年基金重点项目需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验收,不列入此次结题范围。

二、报送方式、时间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要求撰写《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同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上传。在线结题报告请于20181125日前提交结题申请。

2.结题报告经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可下载打印PDF文档,与相关附件材料一并简单装订成册,应保证纸质结题材料中的《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双面打印,一份),并于2018121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项目计划任务书和相关附件。附件按《结题报告》中填写说明的要求提供基金项目实施期间取得的相关项目、论文(论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提供检索收录证明、在Ⅰ区或Ⅱ区发表论文应提供证明)、专利、奖、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或在读研究生由单位盖章确认)等业绩支撑材料,否则视无业绩处理即结题不通过。

3.如项目需延期,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变更栏中提出申请。如项目组成员发生变动(不包括项目负责人),还要提交通过学校和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项目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项目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如因客观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项目,可申请办理项目中止手续(项目负责人在中止期二年内不能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未按规定在系统提出延期或办理中止书面申请的项目,将对其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关的信用记录,并在今后三年内停止受理其申报的项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一智    吴寒

联系电话:83813493

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doc

 

                                      江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20181016


 


版权所有@2017 江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志敏大道江西农业大学  |  邮编:330045
联系电话:0791-83828018 | 传真:0791-83828479 | 邮政编码:330045 |  邮箱:kjc@mail.jx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