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推荐工作,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凡推荐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候选项目,除必须符合《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自然科学奖。主要论文、专著到推荐截止之日应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2年以上(距2010年5月31日满2年),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公开发行的重要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目研究中的学术贡献。对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如署有国外工作单位的,应当由国外工作单位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属于作者的书面证明。上述两种情况不能提供书面证明的,不应作为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进行推荐。
科技专著不得单独推荐自然科学奖,应作为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和相关论文一并推荐。
2、技术发明奖。原则上是已取得发明专利授权,且技术成熟,规模化应用于生产实践2年以上(距2010年5月31日满2年),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技术发明奖的候选人,排名前3位的必须是发明专利权持有人(当该发明专利权持有人为1人的除外)。
3、科技进步奖。应当是应用于生产实践2年以上(距2010年5月31日满2年),并根据项目的核心技术创新内容按相应类别推荐。候选单位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
科普作品可以作为公益类项目,推荐参加科技进步奖的评审。科普作品是指以提高公民科技素质为目的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科学普及出版物,包括科普原创作品和编著作品。
4、国际科技合作奖。请优先推荐回国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5、不得推荐的项目。包括:(1)未取得省科技成果登记号的;(2)未获得设区市科技奖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或未经过省直部门(系统)审查择优的;(3)参加了2009年度省科技奖励评审的;(4)国家安全、国防类和涉密的项目。(5)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材料,科幻类作品,科普翻译作品。
二、推荐方式
2010年省科技奖的推荐工作仍采取分配指标限额推荐的方式。
三、推荐材料
1、推荐材料。包括:(1)《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以下称推荐书)及附件,包括纸质、电子推荐书及其附件。纸质推荐书及附件提交3套,其中盖有红章的原件1套(在首页右上方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2套。原件中附件部分的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可以只提供复印件,其余一律提供原件。纸质推荐书及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不得另加封面。电子推荐书在“江西省科技奖励申报推荐系统”中填写和上传,上传的附件要求必须是原件(不能用复印件)的扫描图片。(2)推荐书及附件的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不用压缩)1张。(3)《项目简介》、《省科技奖推荐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和《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等纸质材料各2份。
2、推荐书填写。关于推荐书的填写要求以及江西省科技奖励申报推荐系统的使用方法见《江西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请务必严格按照推荐书的填写要求填写推荐书,文字描述应准确、客观,并请准确填写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全称以及完成人的姓名、手机、固定电话及email地址。
3、附件要求。附件材料应严格按照《江西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提供。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的证明,工程类项目须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应是已授权的,科普类项目须提交2套科普作品,否则不予受理。
4、其他。所有纸质材料规格均为A4标准纸。推荐材料纸质、电子版应与网上提交的内容完全一致。推荐材料应不涉及技术保密内容。推荐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核心创新内容确定项目所属学科和归口专业评审组。
四、推荐程序和时间
2010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工作继续在网上进行,网上填报的推荐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
1、拟申报的项目于5月15日前至科技处成果科领取项目推荐号和校验码,进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中的《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系统》,按规定填写项目推荐书主件,导入附件电子文档,确认填写完整、准确后,在网上提交。
2、项目经网上推荐后,将所推荐项目的推荐书及附件纸质件及电子光盘,以及《项目简介》单页、《省科技奖推荐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等纸质件一并报送科技处。
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推荐截至日期为6月5日,推荐项目纸质材料等报送截至日期为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电话:3828076
附件: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