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科技厅通知,现要求增补一批省科技厅科技评审专家库专家(见附件)。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省科技评审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技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作风严谨。
3、热心科技评审工作,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4、有较广的知识面和丰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阅历,熟悉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当前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
5、目前仍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6、有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和高级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素质及学术造诣(主持承担完成了市厅级以上的科研课题、工程项目;或其主要代表性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或已取得了经第三方评价的科学技术成果,或已获得发明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设区市以上政府科技奖;或已获得经批准的社会力量所设的科技奖)。
8、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取得重大科技成就的知名专家可放宽至65岁。
二、推荐要求和办法
1、推荐专家不限于自然科学领域,数量不限。
2、各单位应当尽可能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特别要注重推荐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在一线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中青年科技人员。
3、各单位指定专人来科研处领取(或修改)二级单位代码及校验码(密码)并负责审核本单位专家信息。
4、请从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中的“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科技奖励申报推荐系统”进入,登录“科技评审专家推荐系统”,在线填写《江西省科技评审专家信息》。被推荐的专家应在网上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西省科技评审专家信息表》,并对本人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5、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专家的增补、信息完善等工作,并将本单位专家推荐、完善名单电子版报科技处。
三、注意事项
1、遴选科技评审活动的专家是根据专家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完成课题情况、获奖情况(指获国家和省、设区市的科学技术奖,或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和技术职称等综合情况确定,信息不全、不准,将影响入选机率,请专家务必将有关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2、专家填写的所学专业要规范,尽可能选择至具体的二或三级学科,要把现从事、曾从事、本科、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填写完整;职称要选择至具体的职称,否则系统视为无效。
3、如有遗失、遗忘代码、密码的,可致电或到科技处成果科查询。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3828076
科技处
2011年4月20日